[冠状病毒]辽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 立即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 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

终止日期另行公告 。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编辑:黄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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