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三部门发布公告:全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 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 , 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 , 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 , 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 , 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 , 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 , 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 , 涉嫌犯罪的 , 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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