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智能养老只是隐性陪伴 , 老人的物质需要很少 , 更多的是心灵需要 。 从2013年7月1日起 , “常回家看看”由道德范畴归入法律范畴 , 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或问候老人的行为将属违法 。 据新出台的第三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 , 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 该法同时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 谁言寸草心 , 报得三春晖 。 作为子女 , 赡养父母 , 孝敬老人 , 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 , 是做子女应尽的义务 。 我们不能只在母亲节或是父亲节为老人打一个电话 , 说一句问候的话语 , 而是要常回家看看 。 记得电视剧《常回家看看》有这样的细节描述:母亲姚老太家有七子 。 她的老伴故去多年 , 她一个人含辛茹苦 , 走过风风雨雨 , 把七个孩子拉扯成人 。 如今孩子们都大了 , 有成家立业的 , 也有没成家立业、正在努着劲儿往那上面奋斗的 。 一句话 , 都有了各自的生活 。 老大已年近五十 , 老七也已往三十上奔了 。 住在家里的 , 只有老四、老五和老七 。 老四老五上班又忙 , 所以常在身边的 , 只有老七一个人 。 天下母亲一个心:恨不得孩子们都能整天守在身边才好 。 但是对姚老太来说 , 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 社会竞争那么厉害 , 都得奔自己的日子 , 孩子们谁也不容易 。 也许看了这个电视剧的人 , 都一个共同的感受:常回家看看吧 , 那里有你的、割舍不断的亲情! 其实 ,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象姚老太这样的理解儿女的老人 。 正如采访人员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 , 多数父母并不会抱怨子女不常回家 , 大都对子女表示理解 , 认为该法规主要起监督作用 。 比如 , 家住在玉林老人公寓的林阿姨说:“这个规定主要是让娃娃心头记住要常回家吧 , 但是娃娃工作忙 , 隔几天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 没必要喊他回来 。 来来回回多麻烦的 , 一年、半年回来一次差不多了 。 我们在老人公寓也好耍 , 很多人一起打打麻将什么的 , 哪可能娃娃不回来就去打官司啊 , 这个主要就是个劝诫吧 。 ” 然而 , 我们都知道 , 关爱老人 ,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早在2000多年前 , 孟子就提出“老吾老 , 以及人之老”的道德规范 , 感恩父母 , 孝敬老人 , 是每一个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 , 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日益加快 , 做子女的为事业、为家庭而奔波 。 因为忙 , 好多人忘记了常回家看看 , 忘记了曾经抚养自己长大的父母 , 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忙完自己的事 , 再抽空看望父母,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 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无奈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 。 正是这样 , 我国新出台的第三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 , 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 由此 , 我认为常回家看看应当成为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 。 我国法律把“常回家看看”由道德范畴归入法律范畴 , 作为当子女的人 , 如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或问候老人的行为将属违法 。 但是从某种意义讲 , 法律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 , 作为子女更要从道德的范畴规范自己的行为 , 自觉加入到尊老、敬老、爱老的行动中来 , 弘扬关爱老人 , 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 。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作为中华民族几千年灿烂文化之精华源远流长 。 因此 , 作为子女 , 要多了解老人 , 多孝敬父母 , 多关爱老人 , 多为父母安享晚年担当起我们儿女们应尽的责任 , 为父母献上儿女诚挚的爱心 , 要经常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 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 即便是陪老人吃顿饭、向长辈问声安、与父母聊聊天 , 或是给父母一个笑脸、一声问候 , 尽管这是微不足道动作 , 但这都会让父母倍感欣慰 。 还是让我们找点空闲 , 找点时间 , 常回家看看吧! 我们需要给老人创造智能养老的环境 , 但决不是做为子女不常棠回家看看的理由 。 我是一位70岁以上的老人!本站主要是些学习体验与分享(其中会引用一些作品的原话并结合我的一生体会与经验加工整理而成!在此一并感谢!如有不妥之处敬请与我联系,我会妥善处理 , 谢谢!)我写的主要是中老年人各方面应注意的事儿!退休后我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广交朋友 , 互助交流 , 共筑美好生活!!!!!! 更多文章请参看 http://www.zzz818.com 赵站长的博客 。 期待大家的光临与指教哦^0^!欢迎大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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