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修改部分现行法律!给专业人员紧急处置权

这次疫情充分暴露了现行法律关于紧急危重状态授权处置的法律缺陷 。 强烈呼吁修改现行法律 , 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紧急状态下的临机处置权!文革前 , 只要02(副霍乱)被确诊一例 , 区防疫站站长就可以下令封闭整个小区 , 先封闭了再说 , 至于影响什么生产生活 , 没人搭理那事 , 什么时候消杀结束什么时候才解封 。 现在可好 , 这么严重的疫情都写论文上国外发表了 , 省长还在等授权 , 这叫什么事啊?建议修改后的法律明文规定 ,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发布的消息 , 是否属于谣言 ,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委员会鉴定后才能处置 , 公权力 , 主要是指强力部门不得在技术鉴定委员会明确性质前介入 , 否则 , 造成后果将严惩不贷!亡羊补牢 , 必须长记性 , 传染科的医生说有传染病 , 让警察去批评教育 , 警察懂传染病吗?如果是桥梁工程师发现某座大桥立刻就要垮塌 , 自己主动封桥 , 你也把他抓起来?我发现铁路铁轨坏了 , 在网上说应当立即停车修铁轨 , 你也把我抓起来看着火车脱轨?这不成混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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