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今天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传来这些好消息!( 十 )

一是明确患者救治费用的补助政策 ,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 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 , 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 中央和地方按规定标准安排经费 , 明确在疫情防治和救治工作中 ,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 应认定为工伤 , 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 , 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 , 中央财政视情况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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