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申报的是“用途”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范凌志 白云怡 胡雨薇 冷舒眉、倪浩、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申报的是“用途” , 而不是药物结构 , 意思是“发现了该药的一种新的用途” , 所以申报专利是没有问题的 。 据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官网4日消息 , 近日 ,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生物安全大科学研究中心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联合研究 , 于1月21日对药物瑞得西韦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 。 此消息引发“是否侵犯药品生产厂家知识产权”的争论 , 5日 , 武汉大学医学部病毒研究所教授杨占秋在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申报的是“用途” , 而不是药物结构 , 意思是“发现了该药的一种新的用途” , 所以申报专利是没有问题的 。 紫藤知识产权专利分析方向高级知识产权顾问赵佑斌认为 , 新专利要获得授权就必须证明抗新冠病毒新用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 , 同时要有足够的实验数据支持 , 因此还具有一定的难度 。 陈际红告诉环球时报-环球网采访人员 , 按照国际惯例 , 如果病毒所的专利申请在中国获批了 , 那么美方公司真正将药品用于新冠病毒临治疗的时候必须获得我方授权 , 没有我方授权的话就涉及侵权 , 双方互相制约 。 我有3个疑问一 , 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是怎么知道瑞得西韦可以治疗武汉肺炎的 , 你们有多少例成功经验 。 我只知道你们之前说的是双黄连有效 。 二 , 你们明明知道瑞得西韦可以治疗武汉肺炎 , (1月21日申请专利)为什么不大规模推广 , 死亡病例有几个用了瑞得西韦 。 三 , 这个专利没有任何意义 , 因为我国买瑞得西韦一样要到美国公司买 , 不会因为我们有使用专利而少一毛钱 , 你们的专利是准备向使用的中国病人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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