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深夜发布通告: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南京市深夜刚刚发布《关於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

  防控疫情 , 人人有责 。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 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 , 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 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八条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 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 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 。 对无物业小区 , 按照属地原则 , 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 , 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 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 , 对不戴口罩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 。 小区人员进出一律测温 。

  二、严格小区往来车辆人员核查登记 。 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 , 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 , 以下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 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 , 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 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 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

  三、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 。 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同上)行程史的人员 , 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来宁人员 , 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人员 , 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 , 明确管控责任人 。 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 , 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 , 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 , 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

  四、督促及时就医就诊 。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 必须及时就诊 , 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 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 , 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 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 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

  五、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 。 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 , 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 。 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 , 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 , 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 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 , 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

  六、严控公共场所 。 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 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 定期消杀 , 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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