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病毒所申报抗病毒药物Remdesivir 的不利之处

1. 吉利德在此之前已经取得得了Remdesivir基础专利(药物专利通用冠状病毒用途专利) , 新冠状病毒属于冠状病毒大类中的一种 , 被包含在内 。 类同广谱抗菌药一样 。 2.申请了新冠状病毒的用途专利客观上(主观愿望上另当别论)并不能形在成交差授权反制 , 因为用途专利不能单独成立 , 必须以基础专利为前提;且疫情在国内 , 如果形成反制僵局 , 吉利德可以不要钱 , 中国人还得要命 , 如何反制 。 3.如果武汉病毒所的新冠状病毒用途专利一但获批 , 而吉利德通用冠状病毒(不写明针对新冠状病毒)商用药物可以出售 。 病人和医生都选愿意选用该药物治疗新冠 , 而国家法律对确诊的新冠状病毒病人不许使用 , 则会把药监局架在火上烤 , 造成比“我不是药神”更难堪的局面 , 损害公信力 。 4 如何防止其它人和团体抢注申请新冠专利以损害国家利益?首先武汉病毒所的申请人并不比其它申请人天然地更能代表国家或对国家有利 。 其次对于此类申请 , 国家专利局完全可以根据第一条给予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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