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以案普法】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④ 全国涉嫌危害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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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公开报道 , 截至2月5日 , 全国有19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一共16起案例 , 其中一起案例中4人被立案)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例 。 我们对这些公开报道案例的患者行为和罪名进行了梳理分析 , 一方面希望能警醒公众 , 不要心存侥幸 , 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另一方面也是呼吁司法机关 , 在当前形势下采取从严的刑事政策、让全社会更加意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的同时 , 一定要正确适用两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定罪量刑仍然要遵从法律规定 , 遵循主客观统一、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例

案例1:吉林长春患者王某某不报备不隔离隐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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