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训诫”不是处罚吗

训诫 , 是指人民法院和公安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 , 进行批评教育 , 并责令其改正 , 不得再犯 。 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 。 需要予以训诫的 ,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 , 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 , 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 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 , 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当地新闻都说收到处罚了 , 你们竟然还否认 。 。

难道“训诫”不是处罚吗

警方一直说八人未被处罚 , 这个证据是什么呢?

难道“训诫”不是处罚吗

难道“训诫”不是一种法律上的处罚吗? 警方难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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