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 二 )

二、加强医用防护服的分级分区使用管理

当前 , 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通力协作 , 医用防护服的供应保障能力虽然得到一定提高 , 但是全国医用防护服仍整体供给不足 。 要严格医用防护服的使用范围 , 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 , 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 。

无特殊情况 , 符合国标(GB19082)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 , 以及在境外上市符合日标、美标、欧标等标准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证明和检测报告、无菌证明、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等) , 仅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仅使用在境外上市符合日标、美标、欧标等标准的医用防护服(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证明和检测报告、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等) , 以及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7号)中规定的“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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