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到口罩,可以不上班吗?

本文来自:ToB行业头条(ID:wwwqifu) , 作者:李晓松 , 编辑:Jenny 今天是2月10日 , 很多企业复工的日子 。 在疫情尚未得到安全控制之前 , 想想北上广深地铁中密密麻麻的人潮 , 估计今天上班的每一位小伙伴 , 都会惴惴不安 。

买不到口罩,可以不上班吗?

截至2020年2月10日9:42 全国确诊人数40235 数据来源:腾讯新闻 虽然戴口罩可以大幅减弱被病毒感染的概率 , 可令人尴尬的是 , 口罩早在半个月前就成了紧俏货 。 如果此前没有存货 , 当下能在市面上快速买到口罩的几率几乎为0 。 当然 , 据“ToB行业头条”了解 , 有大部分公司把开工日期又后延了一个礼拜 。 可即便是2月17日开工 , 口罩短缺的问题依旧会存在 。 那么 , 买不到口罩 , 员工可以不上班吗?从法理上讲 , 不上班真不行 。 防止病毒传播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共同的义务 。 一旦员工因防护措施不到位而感染 , 小到一个办公室 , 大到整个企业可能都需要隔离停工 。 口罩很难购买是事实 , 可在这种情况下 , 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金柚网的雇主法律事务专家团仍然建议企业: 1)鼓励员工与企业共同寻找供应渠道 , 共同积极解决 。 2)根据经营需要及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 以员工远程办公和到岗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工作 。 3)对于员工不存在到岗上班的客观障碍 , 但仍拒绝上班的情形 , 公司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 其实 , 买不到口罩只是企业和员工面对的人力问题之一 , 疫情之下 , 这样的问题可谓多如牛毛 。 因此 , “ToB行业头条”又着重挑选了一些员工和企业关心的问题 , 来让金柚网雇主法律事务专家团一一解答 。 1. 企业可以把因疫情延长的假期算作员工年假吗? 政府延长假期的情形 , 目前只有国务院通知延长的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在湖北省延长的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13日) 。 延长的春节假期目前是比照休息日对待的 。 休息日和年假是两类不同的假期 , 也是两项不同性质的休息权利 , 不存在相互“抵消”的逻辑依据 。 但如果是企业与职工在延长的春节假期之后 , 协商继续延长休假 , 则应依据双方协商的情况确定 。 2. 因疫情造成现金流吃紧的情况下 , 企业可以少发或不发员工的工资吗? 如果企业受疫情冲击较大 , 在规定的延长复工期过后仍处于停工停业状态的 , 员工工资的支付标准可参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各地工资支付有关规定 。 人社厅明电[2020]5号通知也有所明确 , 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 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 企业需要按照当地规定支付生活费 。 比如北京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广州/上海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3. 对于被困在湖北省且无法线上办公的员工 , 企业要如何处理? 2月1日 , 经国务院批准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 , 2月14日起正常上班 。 根据该通知 , 春节期间至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 , 暂时未能离开湖北地区的 , 春节假期一同延长至2月13日 。 如2月13日之后员工仍无法离开湖北地区 , 则需根据员工无法离开的具体原因具体分析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 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 , 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 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 , 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 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在此期间 , 劳动合同到期的 , 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除了上述问题 , “ToB行业头条”还在查阅资料中 , 搜集了一些较为热门的议题 。 我们都标明了出处 , 仅供各位参考: 4. 年前已经提离职 , 却无法在疫情中离职的员工 , 工资要怎么发放呢? 易法通法律咨询李岚律师表示:具体的离职时间如果是年后 , 那么用人单位应发放至年后的薪资 。 国家及政府临时通知放假时间应为带薪假期 。 5. 公司复工时间2月10日 , 那么员工在年前就已请的假(包括年假、事假、调休假) , 时间是2月1日到2月9日期间的 , 要怎么处理? 易法通法律咨询李岚律师表示:员工的年假可以顺延 , 也可以后面另外补休 。 事假要取消 , 不能算事假了 。 6. 员工在家办公 , 工资怎么发? 希财网在相关问题中表示:关于2月3日-2月9日停工期间员工在家上班如何支付工资的问题 , 各省并没有统一的说法 。 以广东省为例: 春节延长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 , 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 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 即通常所说的两倍工资 。 企业停工期间(2月3日-2月9日) , 若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 , 那么将视为正常劳动时间 , 照常发放工资 , 至于调休或支付双倍工资 , 由各企业决定 。 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 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疫情冲击确实带来了很多问题 , 不过解决问题最方便的做法 , 就是问自己公司的HR , 或是去咨询权威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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