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两高两部”联合制定意见 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 (采访人员倪弋)2月10日 , 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依法防控疫情新闻发布会 , 介绍两高两部制定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 , 《意见》提出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 , 并强调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 , 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 , 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 , 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 , 维护法律权威 , 维护社会秩序 ,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意见》指出 , 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 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 故意传播新冠病毒 , 危害公共安全的 , 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 , 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 从重处罚 。
《意见》明确 , 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 在疫情防控期间 , 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 , 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 , 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 , 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 , 情节恶劣的 ,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 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 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
(010lm.com)小编注意到标题:【疫情防控▲“两高两部”联合制定意见 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此外 , 《意见》还指出 , 要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妨害疫情防控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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