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善总会”27亿善款使用情况说明的探讨

今天先是看到一个帖子 , 说是武汉“慈善总会”27亿捐款“上缴财政” , 心里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 刚才又看到“慈善总会”的澄清 , 说是这27亿元主要的流向是用于医院的隔离病房的改造 , 还有“雷神山”“火神山”以及“方舱医院”设备的购置等等! 也许我对“慈善捐款”的意义理解的不是很清楚 , 我只是想民间的捐款主要是对于弱势者或者说是贫困者的雪中送炭 , 而不可能是对拥有庞大财力的政府锦上添花! 建设医院和改造医院设施及添置设备 , 这应该用政府财政拨款来解决 , 而不应该是用大众出于对受灾的底层民众的救助来解决 。 我知道 , 尽管我们的慈善机构基本上是官办的 , 但它用作的模式应该是遵循世界通用的模式 。 再说 , 政府有调节社会财富的作用 , 哪里还需要民众的捐款 。 在我的想象里 , 我认为这些无指定用途的捐款应该用于支付普通(特别是低收入者)医疗和生活方面 , 就是说在政府补助不足的方面进行救助 。 因为这样才符合“善款”的终极目的 。 希望和大家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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