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北京首例患者就医始末:1月12日收治,19日确诊( 二 )
《传染病防治法》第38条规定了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 国家卫健委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 并可以授权省级卫健委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 “传染病宣布非常严格” , 北京市卫健委表示 , 北京市首例由区卫健委公布主要考虑属地管理原则 。
财新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北京病例之外 , 广东和上海首例病例就诊时间分别为1月4日和1月15日 , 但最终公开通报为各省(市)首例病人的时间均为1月20日 。
1月20日凌晨 , 北京率先发布确诊病例 。 几乎同一时间 , 广东省卫健委发布通告称 , 于1月19日 , 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 , 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内容 , 对该病例进行评估确认 , 专家组一致确认广东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 上海卫健委则于1月20日晚间发布通告 , 称国家卫健委确认上海首例输入性病例 。
“收了以后 , 因为医学上当时还没有判定” 。 北京市卫健委方面强调确诊过程对通报进程的影响:病人症状、肺部检查等初步了解此病例后 , 先组织专家会诊 , 会诊后请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复核、确诊 , 再遵从传染病防治法向社会公布 。 另一方面 , 他提到 , 专家对新型传染病有一个认识的过程 , 比如病原、病理等 。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首例确诊病例确认流程为 , 在确认疑似病例基础上 , 由于中国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病毒基因测序 , 与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 经卫健委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诊断组根据病例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测结果等进行评估确认 。 确认病例后 , 相关省份予以公布 。 疑似病例要符合武汉接触史和发热等相关临床表现 。 此版诊疗方案落款时间为1月18日 , 由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修订 , 后有多次调整 。
「北京地区」北京首例患者就医始末:1月12日收治,19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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