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商贩,如果是捐赠呢?

行拘商贩 , 如果是捐赠呢? 21日 , 山东两名男子私自向湖北黄冈等地运送物资被行政拘留一事引发争议 。 2月20日 , 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兰陵公安 通报称 , 该县向城派出所19日依法行政拘留了两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 , 未经组织、未经批准 , 先后三次私自组织人员、车辆向湖北省黄冈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运送面粉、蔬菜等物资”的违法行为人何某法(男)、朱某祥(男) 。 针对此事 , 环球网采访人员21日从兰陵县委宣传部了解到 , 此两名被行政拘留的男子系未报备、私自向黄冈市等地运送物资 , 并且其目的并非捐赠物资驰援湖北 , 而是为了卖菜盈利 。 说实话 , 值此特殊时期 , 湖北省武汉黄冈等疫情较重地区 , 最缺的是啥? 随着新冠疫情的发展 , 作为重灾区的湖北 , 虽说确诊人数没有到拐点 , 但是已经没有了起初的慌乱 。 在全国数万医护人员的支援下 , 在数千军人的救护下 , 已经有了火神山雷神山方舟等救护设施 , 而且各类救援物资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 , 如此以来 , “可防可控”新冠肺炎 , 应该说还是可信的 。 新冠肺炎得到了“防和控” , 那么 , 全部处于“严格”隔离状态的当地人 , 此时最需要的恐怕就应该是生活物资了 。 有且只有 , “柴米油盐酱醋茶”得到基本的保障 , 不敢说 , 全部都能以“优惠价格”吧 , 要是能够供应充足 , 就足以让当地人“手中有粮” , 从而“心中不慌”了 。 想当初 , 湖北原领导公开说 , 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保障充足 , 可惜 , 这样的说辞 , 随着疫情的肆虐 , 被现实一再打脸 。 比如说吧 , 媒体报道 , 大米可以保障6000万人一年需要 , 后来又说半年需要 , 然后不久 , 就报道 , 黑龙江紧急支援湖北3000吨大米 。 或许 , 因为现在的紧急状态下 , 生活物资的需要量大增吧 。 当然了 , 湖北为了将新冠病毒“饿死” , 让“停止”成为全省防控的硬措施 , 也导致了当地生活物资的供应短缺 。 此时间 , 这两位山东商贩能够 , “先后三次私自组织人员、车辆向湖北省黄冈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运送面粉、蔬菜等物资” , 应该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 或许公益机构 , 或者政府部门 , 比如说山东兰陵县“近日还曾组织向湖北武汉捐赠了200吨大蒜、160吨蔬菜” , 这些都是捐赠 , 都是爱心与善心的体现 , 尤其兰陵县组织的捐赠 , 这是代表兰陵县人们的深厚情谊 , 也体现兰陵各界对灾区人民的大爱无疆 。 很显然 , 对湖北黄冈等疫情较重地区来说 , 无论是兰陵县捐赠的“大蒜、蔬菜” , 或者说两个商贩运送的“面粉、蔬菜”等 , 都是维持防疫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 政府组织的捐赠是免费的 , 当地人民感谢 。 同样的 , 商贩能够三次组织运输“面粉和蔬菜” , 有力的保证了当地市场的需要 , 更是当地人民真心欢迎的 。 哪怕 , 这些商贩是为了“卖菜盈利” , 可是这样的行为 , 却给当地市场增加了“面粉与蔬菜”的供应 。 值此疫情肆虐的特殊时期 , 能够克服困难 , 不怕病毒 , 将生活物资运送到黄冈等疫情较重的湖北灾区 , 这本身就是一件“成本”很高的商业行为 , 对这种行为的市场回报肯定就应该高一些 。 毕竟 , 要是没有足够的经济利益激励 , 商贩是不会冒如此大的风险 , 承担如此高的成本 , 来三次组织人员运送“面粉和蔬菜”到疫区的 。 卖菜盈利 , 此时的“利润” , 也才让这些商贩们有动力 , 来保障疫区的生活物资 。 要是仅仅是捐赠的话 , 恐怕就真的如兰陵县一样的 , 安排包括带队、驾驶人员、随行人员等17人 , 运送“200吨大蒜 , 160吨蔬菜” , 然后 , 再就没有然后了 。 要知道 , 全部被强制封闭的疫区人民 , 对生活物资的需要可不只是一点点 。 昨天网络上流传一份武汉市民的买菜单 , 8样菜 , 包括3根红萝卜、3个土豆等在内 , 数量少的可怜 , 但是需要213元 。 由此可见 , 疫区人民的生活物资保障有点紧张了 。 要是充足的话 , 就不会出现如此暴涨的价格 。 很显然 , 这捐赠行为是一次性的 , 是有限的 , 哪怕如兰陵县一级政府组织 , 也仅仅才捐赠了一次 。 而只有市场行为 , 才能持续的 。 比如说两个商贩在利益的激励下 , 才能组织三次运送“面粉与蔬菜” 。 退一步说 , 如果兰陵不行政拘留这两个商贩 , 要求他们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 , 可以“卖菜盈利” , 我们相信 , 这商贩肯定能够继续组织给重灾区运送更多的生活紧缺物资 。 市场行为 , 完全就是多赢的举措 。 一方面 , 兰陵当地的“面粉和蔬菜” , 能够卖个好价钱;另一方面 , 又能充分保障疫区的生活物资需要 。 而且 , 这所有可能的成本 , 都是商贩自行承担的 。 政府要做的就是 , 要求商贩们做好防疫自我保护 。 起码 , 这样的市场行为 , 有持续性 , 绝对要比仅仅一次的捐赠要好的多 。 遗憾的是 , 兰陵当地却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 , 未经组织、未经批准” , 对两个商贩实施行政拘留 。 其实 , 我以为当地政府无非就是担忧 , 商贩的行为将新冠病毒“带回”兰陵而已 。 对此 , 政府完全就可以要求商贩“自我隔离” , 确保没有被感染就好 。 毕竟 , 当地捐赠后 , 也都是隔离16天 。 至于说 , 拒不执行 , 未经组织、未经批准 , 这些“大帽子”我以为就有点过了 。 商贩们不会是偷偷摸摸的组织吧?正常的市场行为 , 需要找谁批准?需要找谁组织呢?诚然 , 当地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与决定 , 可问题是 , 这样的命令与决定是否广而告之呢?比如是 , 这些商贩们知晓吗?毕竟 , 任何政府的命令与决定 , 其前提就是依法 , 而执行也得依法嘛 。 总而言之 , 我以为在大灾大难的时期 , 公益与市场绝对是最好的补充力量 。 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 , 可以做重要的事情 , 而允许市场行为 , 这才是更高效更有持续性的行为 , 特别是 , 市场行为能够比捐赠更有持续 , 比政府更高效经济 , 也是最合理的救灾保障 。 因此 , 我以为兰陵对商贩的处罚有点过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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