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网综新标准94条:不得选用有丑闻劣迹不良影响艺人

节目@网综新标准94条:不得选用有丑闻劣迹不良影响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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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综新标准
北京联盟资讯 >>> 原始标题:网综新标准:不得选用有丑闻劣迹等不良影响艺人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 , 在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下 ,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央视网、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秒拍等视听节目网站制订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 于2月21日发布 。
《细则》围绕才艺表演、访谈脱口秀、真人秀、少儿亲子、文艺晚会等各种网络综艺节目类型 , 从主创人员选用、出镜人员言行举止 , 到造型舞美布设、文字语言使用、节目制作包装等不同维度 , 提出了94条具有较强实操性的标准 , 将对提升网络综艺节目内容质量、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起到重要作用 , 同时也是抵制个别综艺节目泛娱乐化、低俗媚俗等问题的制度性举措 。
【节目@网综新标准94条:不得选用有丑闻劣迹不良影响艺人】《细则》提出 , 综艺节目的主创及出镜人员 , 不得选用因丑闻劣迹、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艺人;不得出现选用外国国籍或港澳台籍人士不当的情况 。
综艺节目造型、道具、舞美等布设不得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出现出镜人员穿着并非节目场景或内容必需、刻意展示性感或性吸引力的服装 。
《细则》明确 , 综艺节目的制作包装 , 不得以流量艺人、制作经费炒作话题 , 进行过度营销和夸大宣传 。
选秀及偶像养成类节目中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 , 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
主持人、嘉宾介绍或评价选手、节目参与人员时 , 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歧视的言语 , 或者连带侮辱、歧视某一特定群体的语言;
不得有未成年人参与选秀类节目 。
节目@网综新标准94条:不得选用有丑闻劣迹不良影响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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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情感交友类节目问题 , 《细则》规定 , 不得宣扬拜金主义、奢靡之风、享乐主义;
不得以婚恋交友、感情考验为幌子 , 对节目参与人员进行各种人性测试 , 揭露人性弱点 。
少儿亲子类节目不得出现少儿着装暴露或模仿某些成年人装扮 , 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
不得集中展现或宣扬炫富、享乐主义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价值观;
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
针对游戏比赛类节目问题 , 《细则》要求 ,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游戏 , 在比赛环节设置中不得没有安全指导或安全提示;
【节目@网综新标准94条:不得选用有丑闻劣迹不良影响艺人】不得人为激化矛盾、故意制造低俗噱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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