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中新网2月29日电 农业农村部29日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方案指出 , 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 , 将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
标题:【『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文章图片

资料图:农业农村部 。中新社采访人员 贾天勇 摄
北京联盟注意到方案提到 ,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疫情时 , 由农业农村部向社会发布疫情预警 。 发生一般(Ⅳ 级)疫情时 , 农业农村部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布疫情预警 。
方案还提到 , 任何单位和个人 , 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 , 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