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波:举报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确诊的奖励2万元


宁波@宁波:举报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确诊的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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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 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管控组发布《通告》 , 决定在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 , 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 , 经确认确诊的 , 奖励举报者2万元 。
《通告》称 ,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源”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 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 , 经确认确诊的 , 奖励2万元;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 , 经确认核酸检测呈阳性的 , 奖励5000元;发现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对象擅自离开隔离区域 , 经确认属实的 , 奖励1000元 。 举报人可拨打各疾控中心电话或110进行举报 , 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 , 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 , 不重复奖励 。 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
建议: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医疗保障制度、应急预警惕干预机制、国民的整体健康状况和自我保健意识是预防传染病疫情发生和流行的关键 。
【宁波@宁波:举报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确诊的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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