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重庆男子坠楼自杀砸死两路人 律师: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2019年12月24日 , 重庆市沙坪坝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一男子自杀坠楼 , 砸死两名过路女子 , 引发舆论关注 。
12月25日 ,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 12月24日20时20分许 , 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 , 砸到两名行人 , 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 警方经现场勘察、查看视频监控、调查走访 , 出不拆那个系暂住该高层公寓楼的李某(男 , 31岁 , 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 , 排除刑事案件 。 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律师余超表示 , 李某自杀坠楼 ,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 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由于李某已死亡 , 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余超指出 , 但在民事上 , 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对被砸死的两名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余超表示 ,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跳楼#重庆男子坠楼自杀砸死两路人 律师: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此外 , 余超指出 ,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提醒:为了保护社区安全 , 警务室和小区物业要加强各小区的巡逻力度 , 要提高警惕 , 并在巡逻的同时向社区居民宣传安全知识 , 号召广大居民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 共同努力做好社区安全保障工作 。 下面请看以下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 , 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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