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两部门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新华网」两部门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采访人员申铖)采访人员2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 , 明确增值税优惠政策 , 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 。

「新华网」两部门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公告称 ,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暂停预缴增值税 。 除湖北省外 ,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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