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信息安全#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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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 , 这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 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 , 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 , 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具有积极的意义 。
为了宣传普及这部规章 , 河北省网信办专门邀请了我省各界人士 , 从各自角度谈一谈对《规定》的解读和理解 。
张霄
河北法制网总编辑
3月1日 , 国家网信办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 我既是一名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 , 又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 , 认为《规定》的出台非常及时 , 很有必要 。
近年来 , 由网络谣言、不良和违法信息等网络信息内容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 , 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 , 亟需通过法治来加强网络内容建设 , 净化网络环境 。 这些社会问题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 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 , 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 , 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 ,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总体要求 。
《规定》的出台 , 明确了正能量信息、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的具体范围 。 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正能量内容的信息 。 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遵循公序良俗 ,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 , 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 这些都是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提出的具体要求 。
《规定》明确 ,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发布信息和参与网络活动时应当文明互动 , 理性表达 , 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 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 鼓励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 。 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 从根本上说 , 互联网领域的种种乱象都是网络信息发布者责任意识缺乏的体现 , 此次国家网信办出台规定 , 对网络信息发布主体实行问责制 , 将对网络生态治理带来积极影响 。
河北法制网创建于2003年 , 是经河北省网信办许可的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新闻网站 。 《规定》颁布后 , 我们就先行进行了对照学习 , 并将《规定》中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具体要求作为本网内容生产的根本遵循 。 为将《规定》落在实处 , 我们建立了编辑每月学习制度、内容复查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 从而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主体责任 , 传递社会正能量 , 自觉抵制违法不良信息 。
《规定》已经正式施行 , 我们还将发挥河北法制报、河北法制网及所属新媒体平台的作用 , 将《规定》宣传好 , 推广好 , 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并参与到《规定》的实施工作中 。 与此同时 , 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窗口” , 与广大网民一起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
国无法不治 , 网无法不兴 。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 《规定》的施行 , 必将凝聚起社会各界的力量 , 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
【#信息安全#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来源:河北网信管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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