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这三类人员,返沪后需要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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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下午2:00 , 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 , 邀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长宁区虹桥街道党工委书记胡煜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曲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黄莺 , 介绍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主持新闻发布会 。

曾群表示 , 在社区防控中 , 哪些人员需要隔离观察 , 哪些人员需要健康管理 , 是群众关心的一个问题 。 对此 , 市级层面制定了统一的标准 , 提出了明确的操作要求:

注意到,一是重点地区来沪返沪人员 , 必须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 , 一律不得外出 。 出现发热症状的 , 按规定立即就诊排查 。

二是密切接触者 , 也就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检测呈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情形的人员 , 必须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

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的解除证明 , 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 。

同时 , 对来沪返沪的特殊行业从业人员 , 如从事教育、托育、医务、家政、护理职业的 , 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的从业人员 , 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单位有隔离条件的 , 实施单位隔离健康观察;本人有居所的 , 实施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本人无居住条件的 , 实施地区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单位或个人承担一定费用) 。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 , 物业、快递、公交、出租车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 统一由单位安排隔离 。 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期限为抵沪之日起14天 。

此外 , 本市对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治愈出院人员 , 继续实施14天的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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