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妨害“抗疫”行为必须严惩


[疫情防控]妨害“抗疫”行为必须严惩

目前 , 正值全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 , 却有个别人员不仅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 而且还妨害公务 , 构成违法犯罪 , 必须予以严惩 。

上周 , 在北京房山区一防疫工作卡口 , 张某无理取闹 , 不配合执勤辅警登记人员信息工作 , 民警到现场处置时 , 其兄上前阻拦 , 并将民警推倒在地 。 张某趁机逃脱 , 在抓捕时将辅警手指咬伤 。 目前 , 他们因涉嫌妨害公务被警方刑事拘留 。

根据法律规定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 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 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行为 。 因此 , 在疫情面前 , 公民履行法律规定 , 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 而且也是应尽的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 要求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 从重处罚 。 对于依法从事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 , 为防控疫情 , 按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要求采取与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密切相关的行动 , 均可认定为公务行为 。

疫情防控到了关键时期 , 只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 , 才能保障防控工作高效顺畅运行 。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 严惩一切威胁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 就是为全面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提供法治保障 。

近期媒体曝光了一些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案件 , 体现出国家对打击犯罪 , 维护防疫工作秩序 ,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 同时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 疫情当前 , 公民必须知法守法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要求 , 以实际行动服务防控大局 , 这是公民责任 , 也是法律义务 。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疫情防控]妨害“抗疫”行为必须严惩。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韩雪

[疫情防控]妨害“抗疫”行为必须严惩。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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