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阶段性社保减免政策纾解企业压力

  新华社南昌3月4日电(记者邬慧颖)记者4日从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 支援稳定和扩大就业 , 江西省决定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 核心为“免、减、缓”三项政策 。

  近日 , 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於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 其中明确提出 , 从2020年2月起 , 全省免徵中小微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 免徵期限为5个月 ,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 若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 , 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

  在减征方面 , 通知提出 , 从2020年2月起 , 对江西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徵收 , 减征期限为3个月 ,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

  同时 , 对於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 , 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 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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