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淮律师,“讼师”与“讼棍”只有一字之别!

在发达国家 , 律师是一个比较常规的职业 , 从业人员很多 , 律师的业务穿透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 名律师的收费很高 , 打官司的律师费可让人破产 。 名律师的社会地位很高 , 克林顿总统就是律师出身 。 但在中国 , 律师不是一个很显眼的群体 , 存在感不强 , 律师与总人口的比率只是在北上广深比较高 , 在偏远地区少得可怜 。现实中人们很少与律师打交道 , 在许多人眼里 , 律师是一个中介 , 帮雇主拉皮条 。 这反映了法治建设的囧境 。 我想 , 法治水平越高 , 律师行业就会越发达 。 不久前看了《精英律师》的电视剧 , 里面不乏勾心斗角的狗血情节 , 就是没有控辨双方法庭上舌剑唇枪的场面 , 这是非常遗憾的 。 事实上 , 这种情节在其它影视剧中也不常见 。 原因何在?在此不便展开讨论 。律师就是“拿人钱财 , 替人消灾”的角色 , 为雇主服务 , 以事实为依据、为法律为准绳 , 最大化地为雇主减轻罪责 。 这都是无可厚非的 。 律师可以靠知名度挣钱的 , 所以律师喜欢代理一些受公众关注的案件 , 甚至可以免费 。 但不忘记一点 , 律师是职业道德底线的 , 那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 公平正义;其个人品格必须是正直无私的 。 律师还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 , 如法律援助 , 还要敢于发声 , 仗义执言 , 为民请命 。 如前几年的“死磕派” , 他们在聂树斌案、陈满案、呼格案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 还有律师团申请公开各省计划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开支情况 。 无疑 , 这是非常正义的行为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张起淮律师就是这样的一个“名律师” , 据代理过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李天一轮奸案 。 演艺人士不管在舞台上 , 还是在生活都喜欢撕逼 , 这件公众案件受公众关注 , 审判过程的透明度比较高 。最近张起淮律师又火了一把 。 因为他在律师界的知名度 , 被孙杨的母亲选中 , 撤换掉了帮他们在FINA打赢官司的刘驰律师 , 因此张起淮作为辩护律师之一去CAS(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辩护 。 试想 , 你张起淮懂国际法吗 , 懂体育仲裁程序吗 , 你会写几个英语单词?律师的业务是可能细分的 , 如商法、民法、刑法、国际法等 , 但为了获得金主 , 张律师选择自己不熟悉的业务 。仲裁官司输了 , 审理过程已经公开了 , “抗检”的事实也很清楚了 , 孙杨的母亲成了众矢之的 , 他的团队也被人戏称“猪友” 。孙母在朋友圈的长文中 , 将炮口对准律师 , 强调“律师能力不强 , 资历不够” , 后悔自己没有“坚持换掉不合格、不称职、不敬业的律师” 。 孙母的做法是动辄归咎于人的 , 她从来不反思自己的错误 。作为律师来说 , 官司输了并不丢人 , 你尽职尽责就够了 , 雇主没有权利指责你 。 毕竟法官判案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 孙杨本身就错了 , 事实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 这个案子 , 换了世界一流律师也不一定打得赢 。 孙杨案发时 , 人们并不知道的真相 , 再说国人本来就有护犊子的心态 , 再加上“西方阴谋论”总是萦绕 , 但自从CAS公开了庭审文本和视频后 , 舆论已经实现了反转 , 已经是“墙倒万人推”的状态了 , 说明正义在这个国度还是占主流的 。对于张起淮律师来说 , 事情本来可以了结的 , 如果你觉得雇主受到了不公正的审判 , 可以帮他向瑞士联邦法院上诉 , 但你在2月29日发的《律师声明》彻底把你给暴露了 。 在这篇两页的声明中 , 你表现得不像一个律师 , 更像一个讼棍 , 把自己的形象丢尽了 。“2月28日是黑暗的一天 , 它让邪恶战胜正义、强权取代公理的一幕展现于公众眼前 。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偏听偏信 , 对规则和程序视而不见 , 对事实和证据置若罔闻 , 对谎言和假证悉数采信 , 基于谎言和偏见 , 作出了黑白颠倒的仲裁裁决” 。 请问 , 这是一个熟知法律程序、司法理念的著名律师写的吗?里面充满了主观性的词汇 , 完全是基于个人的主观判断 , 难道你自己主张的事实和依据就是完全正确的 , 法官所采纳的事实和依据全然是错误的 , 都是谎言与偏见 。 如果采纳的都是谎言与偏见 , 在法庭上你干嘛去了 , 你有什么作为 , 为什么不积极举证呢?有人说 , 这是一篇“律师声明” , 不是“代理意见” , 但不忘记了你律师的身份 , 你的一言一行都不能逾越法律框架的 。 在孙杨抗检案初发时 , 陈有西律师就明确定义为“毁灭罪证” 。 我想 , 对于案件中的基本事实 , 你并不是不了解的 , 你所说的血检官“无资质、无授权、检查时异地违规抽血”、尿检官“无资质、无授权、无培训” , 这些说法早就被打脸了 。 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 , 在对运动员进行血样检测的时候 , 只要求一名首席检查员有证件 , 其他人不要求有证件 。 血检官的“异地抽血”有错吗 , 你生病打针的时候 , 看过护士的证件吗?尿检官当真没有资格吗 , 看着撒尿有技术性吗?现在证明尿检官武某 , 不但参加过培训 , 而且有检查经验 。孙杨的母亲让保安砸了血样 , 孙杨撕碎了登记表格 , 你为什么只字不提?巴震、韩照歧 , 他们充当了什么角色 , 你难道丝毫不清楚?孙杨在2014因为“心肌缺血”服用过违禁药物 , 你大概没听说过吗?将血样与容器分离 , “分离”一词 , 如何解释?说检查官“公报私仇、假公济私” , 你是判官吗?国际泳联(FINA)“歪曲事实、自相矛盾、谎言连篇” , 这些话语是从一个律师的口中说出的呢?你说孙杨要对检查人员“虚假陈述、提供假证”提出诉讼 , 严肃追究 , 为什么不着手呢?是不是“扯虎皮上山——吓唬人”!你说对于WADA“既是裁判员 , 又是运动员” , “组织上、规则上、程序上存在的漏洞” , “仲裁程序中歪曲事实 , 滥用权力” , “将追究法律责任” , 你不是“拍打桌子——吓唬猫”吗?你有什么行动计划 。在第四条中 , 你说“部分国际组织拥有强权 , 且独断、专横 , ……国际组织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甚至带有民族偏见、国家立志、严重违背体育精神……”具体问题出在哪儿?难道你们能建立出公平公正的机制吗?把一个小小的体育仲裁置于如此的高度 , 挑动国人敏感的“阴谋论” , 这才是你的目的 。第五条 , 你说“令人欣慰的是 , 长期以来 , 中国体育总局、浙江省体育局 , 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游泳队给予了孙杨充分的信任与支持” , 你把这么多主管部门绑在一起 , 目的何在?事实上 , 除了中国游泳协会发了一篇声明外 , 其它部门根本没有吱声 , 孙杨的队友也噤若寒蝉 , 因为人们的心中有杆称 , 是非曲直分得清 。 当然 , 你有修改规则的权利 , 这要看你的能耐 , 就像仲裁员所说的 。声明的最后 , “尽管偏见与谎言犹如黑夜 , 可能暂时蒙蔽世人的眼睛 , 但不可能阻止黎明的到来 , 我们拭目以待” , 你用这么带有文艺色彩的词汇 , 把自己和雇主打扮得无比光鲜 , 比上帝都正确 , 当时你们在法庭上如何表现的 , 在仲裁法官理查德·杨的追问下 , 你们表现得如同倒三颠四 。 难道没有记忆?有道是“有理走遍天下 , 无理寸步难行” , 这是普适的法则 。 说西方歧视 , 环法“七连冠”的阿姆斯特朗是谁扳倒的?西方国家的其它运动员就没有栽倒的吗?作为当事人的律师 , 你是不便发表评论的 。 如果事后闭口不言 , 不蹚这浑水 , 你还是比较明智的 , 但你没有战胜自己的欲望 , 因为你明白 , 大势已去 , 无论发什么鸿论 , 唱什么高调 , FIN、WADA、CAS是听不到的 , 即使听到了 , 也不会作为当堂呈供 。 纵览张起淮律师的奇文 , 感觉理性不足 , 意气有余 。 张律师洋洋洒洒写这篇声明 , 目的何在?不过是为雇主文过饰非 , 掩人耳目而已 , 挑动民族主义情绪 , 为孙杨开脱罪责而已 。 但张起淮律师显然忘记了自己身份 , 俨然是泼妇骂街的形象 , 让律师的操守碎了一地 。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正是你自己 , “操两可之说 , 持两能之端”模棱两可的人 , 不是律师 , 而是“讼棍” , 正是古时那种千夫所指 , 万人唾骂的所谓“论棍” 。 “讼师”与“讼棍”只有一字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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