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青岛出台措施,在校大学生可落户( 二 )


第十条
提供免费档案托管服务
在青落户的大学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 , 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 , 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管理;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 , 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机构同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 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 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办理档案接转业务 , 或由毕业院校发往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就业」青岛出台措施,在校大学生可落户】即日起 , 符合落户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 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 其他政策 , 可通过“青岛人才网”“青岛就业网”全程网上办理 , 实现不见面、零跑腿 , 具体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政策内容为准 , 详情可拨打12333进行政策咨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