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青岛出台措施,在校大学生可落户( 二 )
第十条
提供免费档案托管服务
在青落户的大学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 , 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 , 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管理;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 , 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机构同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 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 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办理档案接转业务 , 或由毕业院校发往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就业」青岛出台措施,在校大学生可落户】即日起 , 符合落户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 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 其他政策 , 可通过“青岛人才网”“青岛就业网”全程网上办理 , 实现不见面、零跑腿 , 具体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政策内容为准 , 详情可拨打12333进行政策咨询 。
推荐阅读
- 【高校】广州大学城12所高校有了公租房!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
- 大众网■奖!城阳区出台鼓励工业企业跨越式发展奖励办法
- 青岛新闻网财经@直播丨市人社局与海尔集团签署“海企通”平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划归』海阳会划归到青岛吗
- [西北信息报社]陕西出台《决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 『新华社新闻』欧盟拟设千亿欧元基金保就业
- 「人民网」人民论坛图解|稳就业“组合拳”保障复工复产
- 「北京市人力」北京多措并举助力受援地区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
- [鲁中晨报]无症状感染者确诊,详情!山东青岛新增1例英国输入确诊病例:19岁刘某某
- 中新网@特朗普称将出台有关戴口罩的规定 强调自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