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里资讯咸阳】陕西11名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咸阳有4人

3月15日 ,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外公布 , 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 , 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通告 , 陕西11名拒服兵役者被部队除名 。
2019年陕西省征兵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共同努力下 , 圆满完成征集任务 , 广大青年参军报名踊跃、大学生比例再创新高、兵员质量进一步提升 。 但我省仍有11名青年入伍后以不适应部队训练、生活和管理等种种理由拒绝服兵役、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除名和退回 。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关于对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经省征兵办审定 , 给予联合惩戒:
一、失信人员情况
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11人:
王龙哲 ,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
周瑞宇 ,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
常家伟 , 咸阳市秦都区西兰街道办
杨雕 , 咸阳市秦都区马庄街道办
张桐 , 咸阳市武功县武功镇
张帅 , 咸阳市乾县城关镇
胡哲军 , 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
贺玢錡 , 汉中市镇巴县兴隆镇
胡钢 , 商洛市山阳县南宽坪镇
于浩东 , 商洛市山阳县户家塬镇
姜垚 , 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
隐瞒政治考核不良记录被部队退回1人:
李金灿 , 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联合惩戒措施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 , 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 , 两年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 , 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4.不得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优秀党员团员等评选 。 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5.两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正常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政策或补贴 , 取消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6.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质资格认证工作中 , 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 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 , 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 从严审批;
8.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或除名的个人 , 取消其义务兵优待 , 追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并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入伍地当年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
9.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新兵 , 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
采访中 , 省征兵办相关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希望通过媒体告知全省广大适龄青年切实履行兵役义务 , 主动进行兵役登记 , 积极参加应征报名 , 踊跃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 , 吃苦耐劳 , 努力奋斗 。
(W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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