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首批“监管沙盒”应用名单出炉 顾及创新与监管弹性( 二 )


顾及创新与监管弹性
目前 , 我国一些金融科技实践已经居于世界前沿 。 根据IMF的测算 , 我国金融科技公司估值已经超过全球总估值的70% , 其中2016年中国个人移动支付总额达7,900亿美元 , 是美国的11倍 。
但伴随着新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 , 也出现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金融稳定的风险事件 , 监管部门面临“松监管引发风险、严监管扼杀创新”的困境 。
上述资深人士认为 , 传统金融监管思维是习惯于风险暴露之后监管权力再行介入的“事后监管” , 造成了我国金融领域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症结 。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业务边界不再是泾渭分明 , 而呈现一种逐渐模糊的趋势 , 由此 , 金融风险传导也逐步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 , 给金融市场稳定与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 以传统监管思维应对面向未来的金融科技领域 , 显有捉襟见肘之感 。
据采访人员了解 , 监管也正在优化“监管沙盒”风险防范机制 , 旨在通过建立一个受控、安全、有界的框架内 , 对新业态、新产品作小规模、短期的测试;通过充分考察创新成果和潜在风险 , 淘汰真实创新含量低的产品和业务 。
“目前的沙盒策略是通过选择持牌金融机构 , 以及可以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的科技公司进入沙盒的方法 , 将沙盒测试的重点聚焦在识别金融创新业务模式好坏这一问题上 , 并期待这些企业为未来申请进入沙盒的企业作良好的示范 。 ”一金融科技公司负责人对采访人员表示 , 北京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首批的六个应用中 , 包括了银行与科技公司合作推出的产品 , 表明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深度融合已经愈加普及和完善 。
值得关注的是 , 2020年3月17日 , 来自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信息 , 下一步 , 北京市将开展已入金融科技监管沙箱项目的跟踪监测及第二批项目的征集工作 , 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应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 积极探索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相融合的创新监管试点 。
上述负责人表示 , 监管沙盒机制被认为可以降低金融科技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 , 它可以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 推动金融科技企业经过特定测试后进入金融市场 。 与此同时 , 它提供了一个让监管者与金融科技企业在合作基础上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机会 。 监管沙盒机制主要强调的是监管弹性 , 通过试错方式 , 给予容错空间 , 检验金融科技运营模式的可行性 。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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