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柳州退热、止咳类药品恢复销售!购买需实名登记


3月20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恢复销售退热、咳嗽类药品的通知 。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 , 在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三级响应级别期间 ,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退热、咳嗽类的相关药品恢复上架 , 允许顾客在登记好身份信息并扫码确认通过后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 。
#药品#柳州退热、止咳类药品恢复销售!购买需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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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零售药店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摸排和宣传工作 , 引导群众配合做好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 。 药店工作人员要详细测量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顾客的体温 , 并询问购药治病的相关情况 。 如发现与新型肺炎症状类似的 , 要建议患者及时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可建议患者先不要自行购药治疗) 。
三、各零售药店要在市防控指挥部指定龙城云上注册申领登记本药店二维码 , 并将本药店二维码的登记信息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确认二维码规范后可使用 。 将该二维码打印放置在收银台处 , 指导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顾客扫码确认 。 各零售药店要妥善管理好各自的药店二维码 , 发现无法使用立即上报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药品#柳州退热、止咳类药品恢复销售!购买需实名登记】四、凡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顾客 , 各零售药店必须如实登记好客户的身份证信息、移动电话、详细住址等联系方式及测量的体温数值 。 同时要确认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顾客在本药店二维码上扫码通过后 , 方才可销售 。 各零售药店要及时将当天登记的信息汇总上报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五、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对零售药店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必要时可要求药店签订责任状 。 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零售药店 , 要及时责令其立即改正 , 并及时上报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公安部门处理 。 同时 , 将各零售药店执行规定的情况与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等考核挂钩 。
六、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负责将文件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 , 并宣传好扫码及登记身份信息是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 确保扫码及登记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 并及时将各零售药店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客户的登记身份信息汇总好上报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来源丨龙城市民云APP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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