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前,男方全款2000w买了套居住用房。数周后,女方想再买一套,且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合理否?( 二 )


另外,女方很可能只是为了找回一点平衡感。毕竟不出钱要求加名太难看,那就用另买一套房的方式变相挽回一点。不过可能没想到男方全款2000万都拿出来了,却会对一万多贷款月供这么耿耿于怀,反而被女方抓住机会扭转了形势,在钱上比不过男方,那就从感情上扳回来。男方就不要纠结钱了,这个方面女方没有优势,是不会跟你谈钱的。还是顺着女方谈感情吧,每个月不就是一万多吗?降低一点生活质量,一起还呗。争取婚后跟老婆谈明白,结婚之后,你们的小家才是你们的,双方父母都应该往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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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家里全款买房就是让孩子舒服
男方心安理得接受好意那就是选择了轻松生活不担压力
女方想要在结婚以后破坏这份轻松快乐,换作是我我也不乐意啊
要男方背上额外债务只为了给女方买房,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女方是要分居吗要那么多房。
有人说什么投资的,我说实话,能拿2000w全款给孩子买房的,他家缺这点投资?
不想让孩子吃苦,就算男方答应了夫妻共同还贷,压力大了大概率还是父母帮忙还,真的事情多。
好好想想结婚是不是为了降低生活品质再回答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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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是男方吧。
你和你父母算笔账呗,假设这套房子贷款折算成现金贷款,按照市场利率(折掉无风险收益)应该每月还多少钱,现在每人每月还2000块是赚了还是亏了。
公积金贷款+按揭贷款+首套利率下浮是国家福利来的,这个羊毛不薅白不薅。
你要解除父母的顾虑就这么说,你们家的大房子加女方名字是女方占便宜,一起买房是夫妻双方一起占国家便宜。
PS:除非你们签好婚前协议,将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算做“赠予”,不然婚后买房,即便房产证上没有名字,你有共同还贷记录,离婚时依然可以分割到一部分房产的。
PS又PS:领证前建议熟读《婚姻法》,或者找个离婚律师咨询下咯。
■来自的网友回复
女方父母出首付200w,剩下的婚后小两口共同还贷……
我仔细看了全文,这跟男方父母没关系啊?为啥男方要征求父母意见,还要左右为难?
女的也没惦记老公家的两千万房产,已经很不错了啊。
岳父岳母掏钱,自己不过是帮忙还贷,自己就能决定,根本不需要征求父母意见。
作为男的,当然是一口答应,掏点钱完事儿了。
作为女的,也甭上纲上线,要么自己扛起来,自己买的房子自己还贷,要么缩减目标,买个小户型,降低自己的还贷压力。
真不觉得,这里有啥大是大非,也没啥人生过不去的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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