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南一男子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记拔刀伤人被判2年

新华社昆明3月13日电(采访人员王研)采访人员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 12日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作出一审宣判:不愿配合疫情防控卡点登记工作还拔刀伤人的男子徐某云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云南:云南一男子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记拔刀伤人被判2年】2月14日19时许 , 徐某云醉酒后骑电动车经过弥勒市弥阳镇吉山社区吉山二组村口时 , 不配合检查卡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陈某某的扫码登记工作 , 并对其进行辱骂 , 争执中还动手将陈某某眼镜打落在地 。 经现场工作人员劝说 , 徐某云返回家中 , 后又再次回到卡点辱骂陈某某 。 弥阳镇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者某某、杨某某等人在劝说徐某云离开现场无效后 , 准备强行将其带离现场 , 徐某云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朝者某某腹部捅了一刀 。 经鉴定 , 被害人者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弥勒市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徐某云在云南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 拒不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 , 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综合被告人徐某云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 , 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徐某云有期徒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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