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办法 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最高补贴800元/平
观点地产网讯:3月24日 ,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文件 , 涉及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多项决定 , 促进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 加快建设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 , 关于奖补标准与对象 , 办法中提到 , 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 , 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
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 , 经批准改造为租赁住房的 , 改造为普通租赁住房的 , 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 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 , 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
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化提升、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 , 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
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 , 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项目 , 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
【用地@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办法 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最高补贴800元/平 】而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租赁住房 , 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 , 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新建租赁住房的 , 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租赁住房的 , 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实施品质化提升的租赁住房项目 , 按建筑面积6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
此外 , 符合规定内的住房租赁企业将房源信息录入“阳光租房”平台 , 录入房源数量不少于300套(间)的 , 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 , 按150元/间给予奖励 。 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于2019年1月1日后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 租期在6个月(含)以上的 , 按150元/宗的标准给予奖励 。
社会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并实现房源验真和网上合同登记备案功能的 , 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企业自有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的 , 按10万元/个给予奖励;第三方商业运营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的 , 按20万元/个给予奖励 。
据悉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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