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建立医院安检制度,不接受的医院有权拒绝进入

【北京拟建立医院安检制度,不接受的医院有权拒绝进入】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北京拟建立医院安检制度 , 不接受的医院有权拒绝进入
为维护医院安全秩序 , 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 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 , 今天上午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 。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永就规定草案作说明 。
规定草案坚持“小切口”立法 , 全文共三十二条 , 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 同时提出 , 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 , 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 。 受到暴力威胁时 , 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 。
规定草案提出 , 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 严防禁止携带物品进入医院 。 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 , 不接受的 , 医院有权拒绝进入 。 对拒不接受安检、强行进入医院或者扰乱安检现场秩序的 , 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制止 , 制止无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如发现携带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 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做好现场先期控制 ,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发现携带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禁带物品且拒绝寄存的 , 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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