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巡逻途中遇无牌车辆,细查之下竟还酒驾!

3月23日14时 ,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巡逻二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贾湖文化广场时 , 发现一辆无号牌新能源汽车迎面驶来 , 本着逢“疑”必检的原则 , 执勤民警随即拦停了该无号牌车辆 。
@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巡逻途中遇无牌车辆,细查之下竟还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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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警想不到的是 , 在接下来的的检查中 , 该无号牌车辆驾驶员不仅无法出示车辆行车证 , 并且身上还充斥着浓郁的酒精味道 。随后 , 该驾驶员被民警带至中队办公室 。
经酒精呼气检测 , 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 ,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据腊某交代 , 当天中午13时左右 , 他本是驾车来舞阳南大街办事 , 途中恰巧遇到了好友 , 在好友的邀请下 , 两人便在附近找了家面馆吃饭 , 席间腊某从车上拿下来一瓶白酒与好友共饮 。席散后腊某便驾车继续办事 , 本以为白天不会被查 , 哪知竟然因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执勤民警抓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腊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 依法对其合并处以罚款1100元 ,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
“本来是办事途中偶遇朋友 , 坐下来吃吃饭 , 悔不该中途去拿酒 , 最后更不该酒后开车!”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 , 腊某也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懊悔不已 。
【@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巡逻途中遇无牌车辆,细查之下竟还酒驾!】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时期 , 防疫工作不能放松 , 但交通安全也不能忽视 , 广大驾驶员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舞阳交警在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 , 也不会放松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不要心存侥幸 , 更不要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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