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目前 , 辽宁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始终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 , 全部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 。 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时机已成熟 。
3月25日 ,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 推动医疗服务全面恢复 , 满足百姓看病就医需求 。
一起来看
10项具体措施
1
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工作要全面向患者提供 , 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 , 暂停医疗服务 。 同时 , 在疫情全面解除前 , 医疗机构要保持新冠肺炎防控院内运行机制持续稳定 , 确保应急处置能力不下降 。
2
加强精细化差异化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研究优化医疗服务方案和突发情况处置预案 。 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 , 科学合理安排人员、调整用房、调配物资 。
3
保持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高效运转
持续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管理 , 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后 , 原则上急性发热患者首诊地点必须为发热门诊 , 切实发挥可疑病例发现、分流、初筛的前哨、关口作用 。
4
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
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 , 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 。 深入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辅助诊断 。
5
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各医疗机构要确保急诊急救全天候开放 , 满足急危重症患者医疗需求; 重点满足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类疾病和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全力做好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重大疾病患者持续性医疗服务的合理安排 。
6
有效推动和落实分级诊疗
各地要充分发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作用 , 有效利用“互联网+医疗”手段 , 分流或引导常见病、多发病等患者至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就诊 , 减少跨区域流动就医 。
7
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相关制度
医疗机构要持续做好门诊流程优化 , 科学安排门诊患者就诊时间间隔 , 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 防止交叉感染 。 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 。
8
加强公众宣传引导
各市、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 , 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 提前预约有序就诊 。
9
强化督导检查
各市要对医疗机构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 省卫生健康委将派出省级督导组赴现场开展抽查督导 。
10
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研判工作
各地对辖区内二、三级医院门急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加强监测 , 研判其恢复至正常医疗服务的程度(以相对于2019年同期服务量百分比表示) 。
【辽宁: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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