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医保未及时缴费别着急 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可补办


来源:北京晚报

新华网@北京:医保未及时缴费别着急 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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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延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以及工作单位变动人员不能及时参保或缴费怎么办?到达退休年龄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可以延迟办理吗?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本市暂定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 , 并根据疫情情况继续放宽时限要求 , 延长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 疫情期间 , 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 , 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 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 不收取滞纳金 , 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
2月29日集中参保期结束前在京的城乡居民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 , 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完成 。 逾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 不收取滞纳金 , 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 , 同时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 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 , 造成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 , 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 , 根据本市相关规定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 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 , 且视为连续缴费 。
到达退休年龄需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人员 , 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 , 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当月起 , 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未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补足 。
【新华网@北京:医保未及时缴费别着急 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可补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疫情致医保未按时缴费
1.疫情后三个月内可补办
2.不收取滞纳金
3.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4.补缴期间医疗费用予以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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