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抢注“钟南山壮功酒”,蹭疫情热度妄想“借疫发财”?令人不齿!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 , 出现多起蹭疫情热度的商标注册申请 。 “火神山”“雷神山”“零号病人”“瑞德西韦”“方舱”等在疫情中备受关注的词语 , 纷纷中招 。 采访人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 , “钟南山凉茶”“钟南山壮功酒”均已被申请 , 而且凡是和疫情相关的热词 , 几乎无一幸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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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9年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 ,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 应当予以驳回 。 针对此次疫情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 , 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 , 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
任何抱着侥幸心理 , 妄图蹭疫情热度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 不仅注定以失败告终 , 一旦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更将受到更严厉的惩处 。 奉劝那些钻空子抢注的灰产: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 再妄想“借疫发财” , 徒增笑耳 。
网友评论网友:这种人底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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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名人姓名能否注册商标 本人或经授权方可注册关于商标 , 徐川涵解释称 , 通俗地讲 , 就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常说的“品牌” , 消费者认可某种商品 , 其品牌就会具备辨识度 , 从而产生品牌价值 ,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形象塑造具有重要意义 。
“将品牌注册为商标能更有效地保护企业利益 。 ”徐川涵说 , 企业通过注册商标取得商标的专用权 , 任何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同意 , 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 则构成侵权;反之 , 若企业未注册商标 , 正常经营活动也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 企业非但无法盈利 , 还可能产生赔偿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 , 注册商标成为企业的共识 。 相应的 , 具有辨识度的人名也就成为商标的选择之一 。
徐川涵解释称 , 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 , 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 将姓名商业化利用予以保护的条件应满足两点 , 即特定名称应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 并用于指代该自然人;特定名称应与该自然人之间已建立稳定的对应关系 。
当然 , 人名类商标也不能随意注册 ,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几种情形 , 并未明确人名是否可以作为商标 , 但在其第一款第(八)项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 , 也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 ,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 而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行为 , 也属于“其他不良影响” 。
【『推荐』抢注“钟南山壮功酒”,蹭疫情热度妄想“借疫发财”?令人不齿!】徐川涵称 , 从公众人物领域看 , 其本人或经授权后 , 确实可以注册为商标 。 比如 , 李宁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早在多类商品上注册“李宁”商标;董明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董明珠”“董明珠的店”注册为商标;林志玲亦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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