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行全国“健康码”互认

【?黑龙江:实行全国“健康码”互认】3月30日 ,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第13号公告 。 为认真做好外省抵返黑龙江省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 加快恢复黑龙江省经济社会秩序 , 现就实行全国“健康码”互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或居住省(区、市)“健康码”绿码的来黑龙江省人员 , 抵达后主动向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个人情况 , 体温监测正常者可正常出行和复工 , 不需要隔离医学观察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
二、对未开通“健康码”省份且未注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来黑龙江省人员 , 可持健康证明注册“龙江健康码” , 按绿码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
三、所有外省抵返黑龙江省人员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 , 要及时向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检查 。
四、鉴于黑龙江省实行“龙江健康码”扫码通行 , 建议所有外省抵返黑龙江省人员注册“龙江健康码” , 便于在黑龙江省域内便捷出行 。 对于有特殊防疫管控要求的区域及场所 , 按照具体管控要求执行 。
?黑龙江:实行全国“健康码”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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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龙江政务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任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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