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民政“兜底” 防止困难群众因疫致贫返贫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蔡君彦 摄影 许俊文
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着广大民众的生活 , 对困难群众而言 , 影响更大 。 当疫情防控阻击战遇上脱贫攻坚决战 , 我省民政部门如何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 让困难群众更有底气抗击疫情 , 又不在脱贫攻坚中拖后腿?3月30日下午15:30 ,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四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 ,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英照等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我省民政救助、城乡居民保障等情况 , 其中特别指出 , 我省通过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提前下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1亿元等举措 , 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
『疫情』民政“兜底” 防止困难群众因疫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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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1亿元
尚英照表示 ,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 省民政厅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 其中 , 首要举措就是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据介绍 , 为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我省提高了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 , 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月人均520元提高到570元 , 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年人均3860元提高到4260元 , 分别增长9.6%、10.4%;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
同时 , 提前下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1亿元 , 市县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 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 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 ,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 及时足额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发放救助金和补贴 , 有力保障了321万城乡低保对象、51万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
为进一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 , 省民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贫困边缘人口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 , 建立对困难群众的监测预警机制 , 对低保对象实行“渐退期”、“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等特殊扶贫政策 。
还通过公布、畅通求助热线 , 强化社区(村)排查力度等方式 , 及时掌握本地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情况 。 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 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使生活水平下降 ,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 有效防止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疫致贫、返贫 。
对因务工不着等原因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应救尽救
对陷入临时困境的外来人员 , 如何保障好基本生活?尚英照表示 , 我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做好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外来人员临时救助 , 对受疫情影响 , 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各类生活无着人员 , 做到应救尽救 。
对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 也做好基本生活照料 , 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开展特殊对象关爱保护服务 , 主动走访探视 , 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 。
疫情防控期间 , 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也进一步优化 。 开辟绿色通道 , 简化社会救助程序 , 及时下发临时救助审批权限 , 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 , 采取灵活方式进行调查 , 积极推进救助事项审核审批网上办理 , 加快办理和资金发放速度 。 完善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 发挥公开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作用 , 确保困难群众在防疫期间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
好举措重在落实 。 我省通过落实属地责任 , 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 并通过及时宣传惠民政策 , 提高公众知晓率 ,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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