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隆回将再建一座风电场,已启动征地

【「补偿标准」隆回将再建一座风电场,已启动征地】「补偿标准」隆回将再建一座风电场,已启动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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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金石桥镇拟征地告知书
拟征地告知书
隆征发告〔2020〕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等相关规定 , 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隆回金石桥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
二、拟征地的位置:隆回县金石桥镇冷溪山村、泉溪村 , 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 号)文件执行 。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1 )号及《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隆政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
(三)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
四、其他事项:
(一)告知之日起 , 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 , 对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 , 安置途径有异议的 , 可依法提出听证申请 , 逾期未提出的 , 视为放弃听证.
(三)本告知书发布后 ,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 , 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农户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来源:隆回社区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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