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效不增量」增效不增量 放权不放水( 二 )


省级政府对相关事项负总责
采访人员了解到,《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也对地方政府不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查处作出了明确规定 。审批权下放后,自然资源部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省级政府一起,强化督查问责,加快清理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大棚房,进一步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现象 。
用地审批权不但要“放得下”,还要“接得住、管得好” 。李炜表示,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归根结底是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中央和地方重新划分事权后,让土地效益充分发挥,土地管理秩序日趋向好,土地要素功能不断显现 。
【「增效不增量」增效不增量 放权不放水】“下放用地审批权,虽然可以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提升用地保障能力,但对于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讲,责任无疑加大了 。用地审批改革之前,对于国务院批准的用地项目,省级政府虽然也进行审查,但更多地承担着一个‘二传手’的角色 。此次改革后,省级政府成了用地审批事项的‘主攻手’,要对相关用地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总责 。”李炜说 。(采访人员 朱 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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