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治龙』维持原判!银川中院对雒治龙等人涉恶案二审公开宣判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维持原判!银川中院对雒治龙等人涉恶案二审公开宣判
3月31日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雒治龙等18人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 依法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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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治龙』维持原判!银川中院对雒治龙等人涉恶案二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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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查明 , 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被告人雒治龙、兰慧龙、马永治、吴广发纠集他人 , 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重伤二级;随意殴打他人 , 故意毁坏财物 , 致一人轻伤二级 , 造成财产损失7520元 。 2018年7月到9月期间 , 被告人雒治龙伙同他人多次在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开设赌场 , 进行赌博活动 。 同时查明 , 被告人李建强、兰海云共同实施一起抢劫犯罪 , 被告人兰海云实施一起贩卖毒品犯罪、一起盗窃犯罪 。
『雒治龙』维持原判!银川中院对雒治龙等人涉恶案二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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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治龙』维持原判!银川中院对雒治龙等人涉恶案二审公开宣判】 金凤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雒治龙、兰慧龙、马永治、吴广发经常纠集在一起 ,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及量刑情节 , 依法判处被告人雒治龙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并处相应的罚金 。 一审宣判后 , 原审被告人雒治龙等11人不服 , 提起上诉 。
银川中院经二审审理认为 ,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各上诉人所提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 。 遂作出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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