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 , 当庭释放
***讯(采访人员 李一凡)今日(4月1日) , “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 。 吴春红改判无罪 。
「吴春红」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本文插图

河南高院出具的再审判决书 , 改判吴春红无罪 。 受访者供图
***此前报道 , 2004年11月15日 , 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 , 先后中毒 , 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 , 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 , 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 。 7天后 , 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 。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 , 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吴春红死缓 , 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 , 发回重审 。 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 , 再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 。
【「吴春红」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吴春红提出上诉后 , 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此后 , 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 。 服刑期间 , 吴春红坚决不认罪 , 并拒绝减刑 。 2016年6月3日 , 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 2018年10月3日 , 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 指令河南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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