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北青网@银保监会就保险资管产品三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

据悉,在保险资管产品新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基础上,银保监会起草的三项配套规则,即《关于规范开展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开展债权投资计划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正在行业内征求意见。。北京青年报-北青网@银保监会就保险资管产品三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
作为规范保险资管产品的纲领性文件,保险资管产品新规已于3月25日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共八章六十六条,包括:总则,产品当事人,产品发行、存续与终止,产品投资与管理,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产品定位和形式。保险资管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产品形式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
二是明确产品发行机制。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结合保险资管产品特点,推进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注册发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登记发行,取消首单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核准要求。同时,对注册机构和登记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严格规范产品运作。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同时从审慎监管角度,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其投资范围应当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
四是压实产品发行人责任。强调保险资管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要求,落实风险责任人机制,健全产品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产品业务纳入内部稽核和资金运用内控审计。
五是强化产品服务机构职责。细化托管人、投资顾问等机构的资质和职责,同时对相关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加强问责和监管。
六是完善产品风险管理机制。要求保险资管机构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七是落实穿透监管。保险资管机构应当有效识别保险资管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充分披露资金投向、投资范围和交易结构等信息。此外,《办法》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和《指导意见》保持一致。
该文件旨在落实资管新规,明确三类保险资管产品的共性要求。上述三项保险资管产品配套规则,则进一步细化了监管标准,提高了监管政策的针对性。旨在进一步细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的监管要求,引导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主业和实体经济,加强风险防范。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银保监会就保险资管产品三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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