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守洪」茅台原副总经理受贿远程视频获刑10年!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茅台原副总经理受贿远程视频获刑10年!
问法网小编获悉:2020年3月30日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 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716.9395万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宣判后 , 被告人高守洪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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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如何处罚?
问法网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可知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索取他人财物的 ,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 是受贿罪 。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 违反国家规定 ,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 归个人所有的 , 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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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守洪」茅台原副总经理受贿远程视频获刑10年!】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386条的规定可知 , 根据情节轻重 ,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 。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 , 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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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 , 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犯第一款罪 , 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 , 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 , 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 ,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 , 可以从轻处罚 。 犯第一款罪 , 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 终身监禁 , 不得减刑、假释 。
问法网律师提醒:贪污受贿行为不可取 , 害人害己害社会 。 道路千万条 , 遵纪守法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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