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保险资管三类产品具体怎么投?三个配套规则有明确规定( 二 )


此外 , 保险资管业较为关注的还有信用增级规定 。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 , 保险资管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 , 应确定有效的信用增级 , 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信用增级方式与融资主体还款来源相互独立 。
(二)信用增级采用以下方式或其组合:
1、设置保证担保的 , 应当为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人信用评级不低于融资主体信用评级 , 担保行为履行全部合法程序 。 除商业银行外 , 同一担保人全部对外担保金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 由融资主体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 担保人净资产不低于融资主体净资产的1.5倍 。
2、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的 , 担保财产应当权属清晰 , 质押担保办理出质登记 , 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物登记 , 经评估的担保财产价值不低于债务金额的1.5倍 。
3、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 。
(三)融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 ,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可免于信用增级: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50亿元;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投资项目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重大工程 。
此外 ,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 , 保险资管机构开展债权投资计划业务 , 不得有以下行为: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发起设立和履行职责无关的费用;以任何方式保证债权投资计划本金或承诺债权投资计划收益;将债权投计划资金投资属于国家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产业;将债权投资计划资金挪用于通知规定或债权投资计划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与相关当事人发生涉及利益输送、利益转移或获取超出受托职责以外额外利益的交易行为 , 利用债权投资计划的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等;投资商业住宅项目等 。
股权计划不得投资劣后级基金份额
股权投资计划 , 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 , 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 , 主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 , 股权投资计划可以投资以下资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下称基金);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股票;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
涉及投资比例方面 , 征求意见稿要求 , 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基金的 , 基金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 , 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不得超过1:1;股权投资计划所投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实际募集金额的80% 。 股权投资计划不得投资劣后级基金份额 。
股权投资计划应当为封闭式产品 , 并在投资合同、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对标的资产的退出机制做出相应的安排 。 标的资产的退出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计划的到期日 。
股权投资计划各方当事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对未上市企业实施控制;通过关联交易、股东代持、虚假出资、不公平交易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让渡主动管理职责 , 直接或变相开展通道业务;采取各种方式承诺保障本金和投资收益;投资违规嵌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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