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执行不“歇气” 玉溪中院顺利执行到位标的2000余万元

【】防疫执行不“歇气” 玉溪中院顺利执行到位标的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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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严行长一行来到玉溪中院 , 将一面印着“抗疫前线显担当 高效执法强责任”的锦旗送到玉溪中院执行局 , 感谢玉溪中院执行局干警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积极担当作为 , 尽职尽责 , 帮助银行高效执行到2000余万元案款 。
【【】防疫执行不“歇气” 玉溪中院顺利执行到位标的200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玉溪支行)与被执行人玉溪某钢管工贸有限公司、四川某钢制品有限公司、西昌某工贸有限公司、冯某、张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玉溪支行于2019年4月3日向玉溪中院申请执行 , 受理该案后 , 根据网络查控情况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 , 玉溪中院执行局立即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公司土地以及所持有的股权进行了查封、冻结 。之后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以他们执行案件的债权人对玉溪中院冻结的被执行人西昌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16%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由 , 向玉溪中院商请移送执行 。虽玉溪中院所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西昌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3.397%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但考虑到成都中院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西昌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较多 , 且本院所冻结的股权又在四川省 , 处置变现难度较大 。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 , 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后 , 将所冻结的股权移送成都中院执行 , 并要求成都中院变价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
2020年春节过后 , 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 , 因疫情期间不能外出执行 , 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信息、微信多次联系成都中院执行法官 , 积极了解本案股权处置情况 。2月7日 , 成都中院将玉溪中院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西昌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处置 , 经多次与成都中院协调 , 成都中院于3月18日将本案的执行款22632032.83元支付到玉溪中院执行款账户 。3月24日 , 在扣除本案诉讼费及申请执行费后 , 玉溪中院及时将本案的执行款22430536.83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玉溪支行 。
【】防疫执行不“歇气” 玉溪中院顺利执行到位标的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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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今年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玉溪中院执行局个案执行到位标的最大案件 。面对疫情 , 玉溪中院执行局干警积极作为、勇于担当 ,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 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查控 , 采取电话、短信、微信、指挥平台等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及与外地法院协调 , 稳步推进执行工作 , 以实际行动确保执行工作不掉线 , 不打折 , 圆满解决了这个标的金额大、执行难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充分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切实做到了“防疫不妨案 , 执行不迟行” 。
来源:玉溪中院
编辑:王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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