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新业态下谁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 )


【[消费者]新业态下谁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发挥网络的作用进行消费者集体维权,降低个人维权成本,消费者保护组织应当积极出面,推动监管部门介入,并在一些重点领域提起公益诉讼,促进生产制造行业改变 。
商家及行业也应当尊重消费者、团结消费者,从消费者的需求中寻找商机,从消费者的不满中找到改进的方向,从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共赢格局 。
采访人员:在引导行业自律的同时,监管的加强亦必不可少 。近年来,各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电子商务法的制定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
孟强:我国立法机关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呼吁下,一直比较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具备并一直在不断健全中 。目前正在起草的民法典草案中的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不仅对既有法律作出修改完善,还作了很多补充性规定,这些都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在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都已经完善的情况,应当将重点放在法律的理解与执行上 。因此,是否侵犯消费者的权利,往往并不缺乏法律依据,但可能在工商行政部门的执法和法院的司法审判中,存在标准不一、尺度不同的问题 。这些法律的理解和运用的实施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解决,不断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 。
邱宝昌:电子商务法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实际问题仍然成为法律落地的困扰 。例如,零星小额的界定,电子商务法的适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人及其它主体的权益保护等问题 。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设计相应条款予以规制 。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监管和消费者投诉,促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最终实现行业自律 。这样才能营造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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