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违法所得16万余元 被告人获刑8个月被罚18万


4月2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 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疫情期间涉及防疫物资的刑事案件 , 包括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招摇撞骗、诈骗等犯罪 。 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 , 上海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哄抬口罩价格 , 获刑8个月 。
「疫情期间」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违法所得16万余元 被告人获刑8个月被罚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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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显示 , 被告人谢某某系被上海某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2020年1月初 , 该公司以每盒5.125元的价格购入每盒50只的一次性使用无纺布口罩 , 在公司网络店铺以每盒7元的价格销售 。 1月23日至29日间 , 谢某某将上述口罩的销售价格 , 陆续涨至每盒21元至每盒198元不等 , 累计销售1900余盒 , 销售金额17万余元 , 违法所得16万余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单位上海某工贸有限公司和被告人谢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 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 , 哄抬口罩价格 , 牟取暴利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 应依法从严惩处 。 被告单位、谢某某具有坦白、全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 。 据此 , 于2020年3月23日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上海某工贸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
「疫情期间」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违法所得16万余元 被告人获刑8个月被罚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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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违法所得16万余元 被告人获刑8个月被罚18万】最高人民法院在阐述这起典型案例的要点时指出 , 在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 , 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 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人民法院应立足疫情防控总体态势 ,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 依法从严惩处这些犯罪分子 , 以儆效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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